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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本协议(“协议”)是您作为法人主体或个人(“您”或“您的”)与 Cloudmark, Inc.(“Cloudmark”)之间,就使用 Cloudmark 网站所提供的 Cloudmark 软件(“软件”)而签署的。本协议授予您使用软件的有限权利。下载、安装、复制软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即表明您已阅读和理解并同意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它将作为您和 CLOUDMARK 达成的合法的、可实施的契约。如果不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规定使用本软件,则违反美国和国际的版权法和公约。

  1. 许可授予
    1. 许可授予。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Cloudmark 向您授予一个免版税、非独占、不可转让且受限的许可证来使用软件。如果您选择获取 Basic 软件许可证(如 Cloudmark Desktop 网站上所述),您可以在自己拥有的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一台计算机上使用一份软件。如果您选择获取 Pro 软件许可证(如 Cloudmark Desktop 网站上所述),您可以在自己拥有的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多台计算机上使用软件。
    2. 使用准则和限制。您不能 (a) 复制、转换或修改本软件,或创建本软件的衍生副本,(b) 分发、销售、再许可或出租本软件,(c)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辑或反汇编,或 (d) 以本协议中未授权的方式使用本软件。您同意遵守与使用本软件相关的任何适用的地方、州和联邦的法律。
    3. 支持。按照本协议,Cloudmark 没有义务为软件提供维护、支持或更新,或者纠正软件中的任何程序错误、缺陷或其他错误;但是,Cloudmark 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您提供软件使用方面的协助。
  2. 所有权。本软件以授权方式提供而非出售。Cloudmark 保留软件本身及其所有改进、增强、修改和衍生作品中所包含的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权益、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
  3. 机密性。本软件以及在软件测试和评估工作中 Cloudmark(以书面、口头或任何其他形式)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专有信息、技术或技巧都是 Cloudmark 的机密信息(“机密信息”)。从本协议终止或到期之日起五 (5) 年内,您需要保密处理所有机密信息。您只能按照本协议中明确授权的方式使用机密信息,同时您还应以保护个人机密信息时所采用的且可接受的合理机密程度来保护机密信息免遭未授权使用、传播或发布。您对以下情况的机密信息无需承担任何义务:(a) 原来就已经公开或并非由于您的过失而公开的;(b) 您通过正当渠道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c) 由您独自产生的(不包括反馈);(d) 依法披露的;或 (d) 由您在事先获得 Cloudmark 的书面同意后披露的。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可能会对 Cloudmark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Cloudmark 有权强制实施本协议及其中的任何规定以获得违禁补偿或其他平衡性补偿。
  4. 期限;终止
    1. 期限。从您使用本软件或您单击“我同意”、“接受”或“是”之时起,本协议及在此授予的许可证即开始生效。
    2. 终止。Cloudmark 可通过向您发出书面通知或在网站上公布有效期到期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本协议。在终止后,如果您使用的是 Basic 软件许可证,您将立即停止使用软件;如果您使用的是 Pro 软件许可证,您可继续使用软件,直到您当前的最新许可证期限结束。
  5. 免责声明。您同意并承认 CLOUDMARK 按“原样”为您提供本软件。CLOUDMARK 不做任何和所有担保,包括任何暗示的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非侵权担保。CLOUDMARK 不保证软件将达到您的要求,也不保证软件使用不会中断或出错。
  6.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CLOUDMARK 都不会承担 (A) 特殊的、偶发的、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或 (b) 数据丢失、利益损失、业务中断或类似损失或丢失,即使 Cloudmark 已被告知存在发生此类损失的可能性。按照本协议,CLOUDMARK 的最大责任仅限于 (i) 为软件支付的许可费用或 (ii) 一美元 ($1.00) 中的数额较高者。
  7. 退款政策。 请注意,所有网上销售是最终的决定。没有退款允许。
  8. 般问题。本协议将取代您提供的任何订单、采购单或其他订购文档中的任何不同、不一致或预印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将取代以前 Cloudmark 和您之间就软件达成的任何性质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并构成 Cloudmark 和您之间关于本软件的完整协议。

    您不能分配、再许可、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以及完整或部分软件中的任何权利。您承认本软件和特定 Cloudmark 机密信息(统称为“技术数据”)按照《美国出口管理法案》受到美国出口部门控制,其中包括《出口管理条例》(15 C.F.R. Parts 730 等)(统称为“出口控制法律”)。您同意遵守“出口控制法律”中关于技术数据的所有要求。在不限制前述原则的条件下,您不能 (a) 向出口控制法律限制或禁止的任何目的地、公司或个人出口、再出口、转移、转让或使其获得任何此类技术数据;(b) 在披露行为受到出口控制法律限制的情况下向任何国家/地区披露任何此类技术数据;或 (c) 直接或间接地出口或再出口用于核设施、导弹或化学/生物武器等出口控制法律禁止的最终用途的技术数据。本协议将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制约并依此法律解释,不考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其增补规定,法律冲突原则也不适用。任何涉及本协议的诉讼都将由管理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的联邦法院或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州法院处理。本协议中按照其性质延期到本协议终止之后的任何条款仍将有效,直到得以实施。此类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此处与所有权、机密性、补偿、责任限制、第三方条款和所有一般规定相关的所有规定。